5D艺术网首页
商城
|
资讯
|
作品
|
博客
|
教程
|
论坛
登录
注册
加为好友
发短消息
来自:安徽-淮南
性别:先生
最后登录:2010-07-07
http://junhel.5d.cn/
没有情趣的人
首页
|
新闻
|
话题
|
博客
|
相册
|
艺术作品
|
社交关系
|
留言板
|
社交圈
2005/05/17 | 教师聘任制度刍议
类别(教育散思)
|
评论
(0)
|
阅读(164)
|
发表于 16:49
推行教师聘任制度是我国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把学校和教师的关系从以往上下级似的行政领导关系转变为平等的契约合同关系,从法律上保障教师能真正充分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但在推行教师聘任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相关部门领导利用教师聘任改革聚敛财物、有的学校领导借教师聘任之机对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等等。这些现象以及教师聘任制度推行中本身还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导致一些人士(包括部分教师)对教师聘任制度产生了误解和不满。
首先,教师聘任制度推行中,教师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即,在教师聘任过程中,教师和校方不是以前的那种领导与被领导的不对等关系,而应遵循《民法通则》所体现的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因此,广大教师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但当前国家还没有正式出台统一规范的教师聘任的操作标准。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地方和各学校的实际和特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地方需要的、科学的教师聘任操作规程和聘任标准。并应该建立相应的监察和仲裁制度,以调查处理和协调在教师聘任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学校与教师之间的纠纷。
第三,在推行教师聘任制度的同时,还应当将配套的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等项工作同时进行,以确保建立真正完整的规范的学校教师聘任制度。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还应转变观念,正确认识聘用制度下契约双方的法律关系和双方应遵守、履行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教师能够充分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建议权、报酬权、进修权、结社权、申诉权、专业自主权、拒绝权以及其他依法应享有之权。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教师对教师聘任制度持有信心,对学校的建设发展和各项改革真正热心关注,激发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0
这条日志目前没有评论.
立即注册5D通行证
Join 5D!
发表留言
post
正在发送...
Send...
游客
Guest
用 户
Name
:
密 码
Password
:
内 容
Comment
:
主 页
Homepage
:
验 证
Verify
:
换一个
change the code
日志分类
首页
[284]
教育散思
[47]
读书有感
[7]
信手摄来
[7]
边读边记
[9]
心猿意马
[65]
英语学习
[29]
我的收藏
[53]
我的流水账
[12]
教育网摘
[39]
我的家乡
[5]
课程与教学论教案
[11]